![]()
雪夜闭门读禁书,红袖添香夜读书,说尽了读书人享受读书的惬意状态。禁书形形色色,其中一类便是色情书。 色情书情结,读书人皆有。一次,梁实秋在胡适家中聚餐,徐志摩像旋风进来,抱着一本精装的德文色情书,图文并茂。众人争着翻阅,一旁的胡适冷冷道:“这种东西包括改七芗仇十洲的画在内,都一览无余,不够趣味。我看过一张画,不记得谁的手笔,一张床,垂下了芙蓉帐,地上一双男鞋,一双红绣鞋,床前一只猫蹲着抬头看帐钩,还算有一点含蓄。” ![]()
吴组缃于1929年考进清华,是当时著名的校园才子,一次他请钱钟书为自己开录三本英文黄书,钱随手拿过桌上一张纸,飞快地写满正反两面。吴组缃接过一看,竟记录了四十几本英文淫书的名字,还包括作者姓名与内容特征,不禁叹服。 ![]()
1988年4月,欧文·华莱士的《玫瑰梦》由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,被认定为色情出版物,不仅宣扬性解放、性犯罪,且有教唆和腐蚀作用。此乃当年出版界的一个焦点事件。 ![]()
是年,出版社被查禁的淫秽色情图书30多种,停业整顿的出版社6家,查处因刊有淫秽色情描写或封面插图低级下流的期刊130多种。为此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局专门邀请在京的外国文学专家、文学评论家,就此书及工人出版社出版的《情场赌徒》进行了座谈。 ![]()
除此之外,那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查禁的“四大黄书”,还包括工人出版社的《销魂时分》与《丽人春梦》。 ![]()
![]()
之后,北京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贾平凹的《废都》,1999年9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卫慧的《上海宝贝》,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的木子美性爱日记《遗情书》,也被定性为色情书而退出市场。不批不知道,一批做广告,多少年后,这些书仍被人记得。 ![]()
“扫黄打非”曾是那个年代出版界的常态举动,到底是出版社出了漏子,还是行政主管部门出了问题。鉴定者不同,效果迥异,鉴黄师这一职业,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。严厉者往往矫枉过正,大面积杀伤,而鉴定者皆为行政官员,而非专家,开放的年代,遇到了滞后的观念。遂带来许多的思考:何为黄书?如何界定?谁来界定?为何有市场? ![]()
遂有淫秽与色情出版物之认定。淫秽出版物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,挑动人们的性欲,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,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出版物。 ![]()
而色情出版物,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,夹杂淫秽、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,但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毒害,且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。如果一部作品,抽出性爱场面,一无所有,此即淫秽;若还能剩下许多,难以名状却深入骨髓,此即色情。淫秽乃器官,色情为气味,色情或称作情色更为恰当。 对色情的限度,也因时而异。良辰美景何奈天,赏心悦事谁家院,《红楼梦》里,林黛玉薛宝钗所看“禁书”是专写男女情奔的《牡丹亭》。 20世纪初,中国始有“公园”,却不准男女同游,天津的公园便规定:“星期一二三五六,准男客人游览;星期四、日,独许女客人游览。”若混淆,便有色情之嫌。 ![]()
1986年12月,英国作家劳伦斯的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》在湖南人民出版社一经出版即遭禁止,2004年1月,此书作为人民文学出版社“廊桥书系”之一种再版,2010年6月,此书在中央编译出版社又版,出版界对此静若止水,评论界对此再无兴趣。少见多怪,人情然也,昔时色情,今日素常。 ![]()
明末的江南,出版了《金瓶梅》《肉蒲团》《株林野史》《绣榻野史》《灯草和尚》等等语涉狎邪、诲淫诲盗的所谓淫书,暖饱思欲矣。 ![]()
英国作家奥威尔尝言:“在和平年代,我可能会写一些讲究词藻的或仅仅是描述性的书,而且很可能对我自己的政治倾向几乎毫无意识。”《剑桥明代史》云:“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书一直被保存下来,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再被禁之列。”确系如此。 ![]()
色情书也是书,愿读就读。我当年便困惑,是否读了色情书会顿时变得颓废,腐败分子是否皆因此而堕落,国风沦落,全然色情书惹的祸,后来才知,刘项原来不读书。如内参电影一样,当年《金瓶梅》全本乃内部出版物,只允许一定级别的官员阅读,似乎官员天生就比平民高尚,其实不然。 “鹄不日浴而白,乌不日黔而黑”,读书无禁区,何以独禁色情书?禁书夜读,恍然不知黄在何处,色在哪里。
|